案例:紅旗H5轎車停在4S店數月,店方為何仍拒絕車主訴求?
媒體報道:
一名紅旗H5轎車用戶路先生向“1818黃金眼”媒體尋求幫助,其稱車輛自2023年花費13余萬元買來之后,已經停在杭州小傷廣成紅旗4S店小半年;原因是其車輛出現了一系列問題,比如車輛沒有規律的熄火,在車速60km/h左右的時候轉彎時可能出現振動和抖動,有時候車窗升不上去或卡住,甚至還會沒有任何預兆的播放音樂。
路先生對于車輛的質量很是擔憂。

可是紅旗4S店方面卻只承認車輛存在隨機播放音樂的問題。
于是路先生找到媒體希望獲得幫助,但是店方面對車主和媒體依然拒絕車主訴求,甚至工作人員面對媒體完全不像曾經類似案例中的工作人員那般慌張;從相關資料來看,好像還有一些“嘲諷”的感覺。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這里存在兩個問題,客觀來說和車輛品質與門店服務真的沒有關系;亦或者說這名車主的訴求大概率是不合理的,就算是說“有點傻”也不見得為過。
問題1:所謂的沒有規律的熄火實際為自動啟停(SST)功能發揮了作用。
路某向媒體展示了一段視頻,視頻中是其停車熄火后拍攝,屏幕提示“請通過啟動開關啟動發動機。”對于這一內容,店方的解釋為自動啟停功能本就是不規則的,這種不規則的設計是不由人工控制的,是電腦自己匹配的結果;在自動啟停模式里,如果解開安全帶再松開剎車,第二次踩剎車就會出現上述提示。隨后工作人員進行了展示,結果與路某拍攝的內容完全一致。

很顯然,這是車主在使用車輛的過程中存在不夠規范的操作,進而激活了車輛的防呆程序;說穿了就是功能實際沒有問題,自動啟停系統同樣要保證司乘人員的行車和乘車安全,不可能在任何場景中都隨意啟停。
比如該車即便在不解開安全帶的前提下,如果打開車門再踩一腳剎車,系統也會提示車輛無法啟動。
反之,如果打開車門的狀態下還能啟動并行駛,客觀上確實會有行車安全隱患。

問題2:路某對紅旗H5改款版本的汽車保險信息有無理要求。
路某在給其購買的紅旗H5轎車投第二年車險的時候,保險系統顯示為“改款。”路某則要求在把車輛相關的零部件更換以解決故障之后,把險企系統中所顯示的“改款”改成“原款。”對此要求,店方工作人員解釋稱“根本就沒有關系,不相干!他反映的這個問題,我們壓根就沒有碰到過。”

一款車可以有多個型號,不同的版本都是要進行申報的。
于是一款車的型號或版本信息里當然可以有“改款”或者其他名稱的描述,這與險企承保車輛有什么關系呢?客觀來說就是毫無關系。只要車輛是完成申報流程且可以上市銷售的商品車,同時在險企系統內有相應的車輛信息;那么車輛就能夠獲得所有車險的保障,或者說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選擇任何險種。
同時在保險事故理賠過程中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所以路某對于車輛系統顯示名稱要改名的訴求,筆者主觀認為其是典型的無理取鬧,思路也是非常清奇的。這難免令人對其個人和職業感到好奇,相信在4S店有從業經驗的人可以大致判斷出來結果。

其余問題已經測試或無法進行測試。
比如路某提到的車窗升降異常,在4S店檢測和現場展示過程中沒有出現任何問題;其提到的轉彎時特定車速區間發動機抖動,工作人員解釋為無法進行測試,因為路某將車輛送到門店的時候,交強險已經到期——這一點是一個重點,如果路某是在交強險到期的狀態下將車輛開到門店,按照交通法規則可以對路某進行交強險費用兩倍的處罰;所以路某鬧騰這一出的結果可能偷雞不成蝕把米,只要4S店可以確認具體時間節點,對路某駕駛交強險超期的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就基本跑不了了。

總結:
自動啟停系統本就是毫無規律可言的,因為路況是不可能有規律的,每時每刻在每個地方都會出現不同的車輛,于是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有可能觸發自動啟停功能。客觀來說其確實會影響行車體驗,但不論體驗有多差都不屬于故障。只不過這一功能也確實應當設置開關,至少要為不注重用車成本而更注重用車體驗的用戶提供一個優化選項。
其余相關問題不做討論。
路某的訴求真的離譜。

聲明:本文由太平洋號作者撰寫,觀點僅代表個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車。文中部分圖片來源網絡,感謝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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