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后駕車事故被抓獲后逃逸,證明司機當時酒后駕車可作為交警的判決證據;
2、最好的辦法是迅速及時逮捕其,酒精含量檢測等方法,當過境時,很難形成是否飲酒或酒后駕車的客觀證據,即使警方根據其事故前的跟蹤檢查,也只能證明其已醉;
3、至于酒后駕車或酒后駕車的程度,仍然缺乏客觀性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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