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推動醉駕入刑的車禍案:長安街英菲尼迪車禍受害人的15年
5.9長安街英菲尼迪車禍案的受害人王輝接受媒體采訪,重談當年的車禍和這15年來的艱辛歷程。

訪談內容不再贅述,筆者將帶領讀者回顧15年前的案例。
回顧:
2010年5月9日,北京長安街,凌晨5點36分;一輛菲亞特轎車在等待紅綠燈,車上坐著車主陳偉寧、妻子王輝和一對可愛的雙胞胎女兒,只想一想也能想到當時車內的幸福場景。那天是母親節,這一家人原本準備為王輝好好慶祝一番——一聲巨響!一切都戛然而止。
名為陳家(又名陳佳煜)的司機在工體附近的一家酒吧為朋友慶生,在酒吧里,陳家喝了一瓶洋酒,之前已經喝了一點紅酒;當陳家喝完第一瓶洋酒之后,隨后又開啟第二瓶,現場相當熱烈。而后陳家與其一名友人拎著酒瓶搖搖晃晃的走出酒吧,坐上了一輛英菲尼迪汽車。
凌晨5點左右,陳家駕車載著幾人離開酒吧,車里開著音樂,整車人都很興奮。
而后陳家搶了一個紅燈,隨后撞上了停在路口的那輛菲亞特轎車……事故造成菲亞特車主陳偉寧死亡,雙胞胎女兒中名為珠珠的女兒死亡,陳偉寧妻子王輝重傷;以及被該車撞擊的另一臺公交車上的乘客軟組織挫傷。
而后肇事司機陳家竟然棄車逃逸!

十五年看似彈指一揮間,王輝卻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和身體上的痛苦折磨。
5.9英菲尼迪車禍案引起全網熱議,其原因首先是肇事司機陳家惡劣的行為,其次是受害人陳偉寧、王輝夫婦是北大清華高材生,并且受害者里還有一名六歲的小姑娘。肇事人陳家是一間舞蹈工作室的指導。
酒吧、舞蹈指導,這種場景和角色與清北高材生一般是不會產生交集的。
筆者曾經在年輕的時候進行過可能有些偏激的評價,但現在的內心深處依然是這么想的:一個跳舞的男戲子用一條爛命換了兩個清北高材生和一個可愛的小姑娘,這……算是什么事情!然而陳家并沒有被判死刑,最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結果當年也引起熱議,個人還是覺得太輕了,直到現在也同樣這么想;看一看受害人王輝15年里的經歷吧,頸椎、腰椎、肋骨、左腿、左右足部共計13處骨折!人基本等于“碎了!”四肢不全癱,身體左半部分運動神經受損,左手、左腿沒有知覺;右半部分感覺神經受損,沒有知覺、甚至感受不到溫度;全身多處神經組織嚴重損傷。
于是王輝不得不在受傷后的一年進行了十幾次手術。
腿被截走了5厘米。
現在的脖子后面還有一塊永久性鈦板,皮膚是一塊接一塊,腳踝處到處是疤痕。
一個女人最好的15年只能在痛苦中度過,同時還要承受喪夫和幼女的痛苦煎熬。
所以有諸多網友認為陳家的結果還是輕了,這是有道理的。

痛苦推動的結果不應該再有任何爭議。
近幾年里看到過有專家稱應當取消醉駕入刑,筆者認為這么說就值左右開弓一千兩百個大嘴巴,去看看5.9英菲尼迪車禍案吧!201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帶來了一個好消息:醉酒駕駛納入刑法范圍。陳家也是同月被判處無期徒刑。
是陳偉寧與其幼女的生命,加上王輝的痛苦經歷,以及網友們的呼聲推動了醉駕入刑。
醉駕入刑是用血和生命的教訓推動的結果。
不應當再有任何爭議。

要知道現在依舊有醉駕肇事的案例,在醉駕已經入刑的威懾面前依然有不法司機敢于犯罪;反之,如果醉駕只是違法行為而非犯罪行為的話,那么未來的公路上只會有數不盡的、從酒駕、酒店、餐館里走出來的醉酒司機。
屆時,你、我、他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而不一定有運氣成為王輝一樣的幸存者。
而且要明確“酒精能麻醉神經”不是一句文藝的文案,酒精確實能增強抑制性神經遞質和抑制興奮神經遞質的活性,降低中樞神經的信號傳遞效率!導致的結果是肢體不協調和反應遲鈍,所以酒精確實能麻醉神經,飲酒之后駕駛汽車根本無法對瞬息萬變的路況進行有效的反應、判斷和操作,導致交通肇事的概率是指數級上升。
所以別說是醉酒,就是飲酒之后都不能開車。
拒絕酒駕是每一個司機都應該明白的道理。

聲明:本文由太平洋號作者撰寫,觀點僅代表個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車。文中部分圖片來源網絡,感謝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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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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