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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深圳市交委公布了《關于鼓勵規范互聯網自行車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對互聯網單車企業、使用人提出了一系列規范和要求。
這也是全國首個互聯網自行車的政策規范性文件。市交委透露,未來有可能對自行車總量和規模進行限制。
“周末到深圳灣公園一看,到處都是車,人走路都沒法走了。”市交委相關負責人稱,由于越來越多的共享單車進入,深圳部分區域和道路的單車承載量已顯得超載,未來可能在全市自行車總量上形成限制。
據深圳市交委發布的數據顯示,深圳目前有4家互聯網自行車企業(摩拜、ofo、小藍、小鳴),投放車輛約12萬輛,根據各企業推廣計劃,至春節前全市推廣規模將達到21萬輛。
深圳市擬對共享單車企業有如下要求:
收取押金的,須設立押金專用賬戶,接受第三方監管,保證專款專用;
企業應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人身意外險等保險;
公開收費標準,不得有低價傾銷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應按照市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的要求,報送本地注冊用戶量、車輛規模和分布信息、車輛使用頻率、車輛運行等數據。
對車輛進行日常維保,定期檢修,及時更新淘汰達不到安全標準的車輛,保障車輛的安全性,并負責停放秩序的管理。
不得侵害用戶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企業采集的用戶信息不得超越提供互聯網自行車服務所必需的范圍。
……
對租用互聯網自行車的用戶也有要求:
文明騎行、規范停放
對違反自行車道路交通通行有關規定或違規停放自行車的行為,公安交警部門、城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依法進行處罰,并將其違法違規信息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不只深圳,上海本月也組織召開了自行車的研討會,透露即將出臺《上海市公共自行車發展指導意見》來規范公共自行車的管理。
據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建榮在會上介紹,目前公共自行車亟待解決有17大問題,包括提供公共自行車服務的企業資質、對公共自行車的使用年限作出強制規定、對公共自行車服務的適用人群作出規定、對用戶的有限責任作出規定、賠償和賠償標準的制定、保險要求等等。此外,不少共享單車企業都表示希望建立一個準入門檻,讓共享單車有標準可循。(圖/文:太平洋汽車網 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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