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營運證丟失后,需先登報聲明作廢,再準備材料前往相關部門申請補辦。
登報聲明是補辦的首要步驟。在當地媒體刊登聲明,清晰注明個人或公司名稱、營運證號,宣告原營運證作廢。這一步能避免證件被他人冒用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之后,向原發證機關提交補辦申請,誠懇說明丟失情況與補辦緣由。
準備材料環節也至關重要。所需材料涵蓋登報報紙原件、單位證明、《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加蓋公章)、負責人及經辦人身份證明、駕駛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復印件、車輛行駛證復印件等。這些材料要一一準備齊全,確保準確無誤。
一切準備妥當后,經辦人攜帶材料前往管轄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審核通過,意味著補辦之路順利了大半,隨后向原發證機關正式提出補辦申請,按規定繳納幾十元到上百元不等的費用,等待幾個工作日到一周左右,就能憑受理憑證和本人身份證領取新營運證。補辦貨車營運證,按流程步步推進,就能順利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