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與醉駕判刑不同,酒駕一般不構成刑事犯罪,多是暫扣駕照、罰款;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首先,酒駕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在20mg/100ml至80mg/100ml之間。首次酒駕會被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若再次酒駕,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要是酒駕營運車輛,處罰更重,會被吊銷駕駛證,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
其次,醉駕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醉駕非營運車輛,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約束至酒醒,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駕營運車輛處罰更嚴厲,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后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一般1 - 6 個月),并處罰金。若造成交通事故,根據事故后果,量刑會加重。
酒駕醉駕危害大,不僅威脅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還會面臨法律的嚴懲。遵守法規,拒絕酒駕醉駕,是對自己和他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