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未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開車上路被交警逮住,扣車,會處以給予警告或者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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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直到機動車駕駛人拿著本人的行駛證去領車為止。
對行駛證沒帶的處罰一般是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xù),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xù)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沒帶行駛證開車的處罰是扣1分,罰款20-200元,扣車,如果你的車里沒有第二位駕駛員能繼續(xù)開車,就要扣車。還要支付扣車時可能產(chǎn)生的拖車費、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