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座車坐8個人屬于超員50%以上會處罰款并一次性記6分。根據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一次性記6分。
2、五座車拉八個人會處以2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一次性記6分。五座車坐8個人,在新交規當中同樣屬于超載行為,而且已經超載60%。
3、扣六分五座車坐8個人,屬于超員50%以上,會處罰款,并一次性記6分。根據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一次性記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