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報案 事故發生后,保持事故現場,并立即向被保險人保險公司報告。現場處理 如果損失較小(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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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下),保險公司會派人到現場勘察,出具《勘察報告》。
理賠材料包括保險單、行駛證、行駛證、被保險人身份證和車輛責任證明。單方事故不需要提交責任證明。涉及人身傷害的,還應提供傷者的診斷證明和醫療費用發票。第五步:修車。
機動車駕駛人報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