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登記新式號牌(黃色、藍色)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且列入《福州市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
2、福州電動車上牌需要購車發票,保險,車輛合格證,身份證明,居住證明,車輛檢測合格證明。購車發票:購買電動車時需要索取發票,發票需為正規發票。保險:需要購買交強險和商(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業險,其中交強險為強制性保險。
3、電動車上牌注意改裝、超標電動車 不能上牌,一項不符合都不能上牌。
4、福州五城區內 電動自行車 號牌實行分區域通行管理。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允許在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通行。黃色號牌實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自號牌領取之日起不超過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