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二手車交易完成后,賣方應當及時向買方交付車輛、號牌及車輛法定證明、憑證。車輛法定證明、憑證主要包括: (一)《機動車登記證書》;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五)養路費繳付憑證; (六)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七)車輛保險單。
車過戶是不是連保險一起過的
摩托車過戶是連車牌一起過嗎
摩托車過戶是連車牌一起過嗎?
賣車是連保險一起賣掉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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