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 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應當在十日后預約。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分別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科目三考試第一場的時間是幾點到幾點
科目一考試上午第一場是幾點到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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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三考試幾點到幾點?
科目三考試時間是幾點到幾點,科目三考試時間每月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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