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長江
根據相關的規定,對于非營運性的小型汽車來說,剛好行駛了15年的車是一年審一次,超過15年的車就是一年審兩次。公安部頒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對于汽車年審的相關規定,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根據不同車型和行駛年限進行不同次數的安全技術檢驗:營運性質的載客汽車、載貨汽車和大中小型的非營運載客汽車,如果是15年,就都是每年檢驗兩次,半年檢驗一次;摩托車、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就算是15年也都是每年檢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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