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肇事逃逸的認定是在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后,如果一方肇事逃逸,逃逸方將負事故全部責任,相關內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2、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