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2、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3、為期年的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后,駕駛證未記分,該駕駛人將免予當年審驗。在處理亂停放等交通違法時,該項違法行為記0分,也算作駕駛證未記分。
五菱宏光1.5發動機大修后敲缸缺缸燒水怎么辦
二手奇瑞瑞虎3改裝車有圖片大全嗎
如何讓摩托車按低音炮不耗電
皇冠V6發電機如何更換
東莞大嶺山楊屋南天駕校怎么樣
首頁 內容 找車 經銷商 論壇 皆電 導航
移動版 電腦版 意見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