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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停車導致后車追尾,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者承擔主要責任。無論是在高速公路行駛,還是在城市道路行駛時,只要車輛發生追尾,后車都是承擔主要責任。理由是因為后車車輛不注意保持安全車距。但是前方車輛在高速行駛時不能突然停車,即使是因為發生緊急狀況需要停車,也要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指示燈,設置警示標志,開啟汽車閃光燈,并且將汽車挪至應急車道上,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出現在高速公路停車后被后車追尾的現象出現。在發生追尾事故后,雙方人員需要在安全地帶等待交警前來處理事故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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