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不按照規定使用燈光的,每駕駛一次扣1分;
2.駕駛人不符合交通法規的,駕駛證一次扣1分;
3.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摩托車后座的,輕便摩托車載人的,駕駛證一次扣1分;
4.駕駛人違反機動車裝載規定的,駕駛證一次扣1分;
5.機動車外出時未在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駕駛時未隨時攜帶行駛證和駕駛證的,駕駛人駕駛證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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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可處理11分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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