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考試撞車不需要賠錢,因為你還沒拿到駕照,是學生。無論你發生在科目三還是考試三,責任都是副駕駛教練和考官的。因為副駕駛腳下也有剎車,你的學員失控了,一定要及時補救。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學習機動車駕駛時,應當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經考試合格后再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
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員,應當在教練員的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不要當教練。學生在學習駕駛過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練應當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