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20080208
非營運的面包車,根據規定,就是沒有所謂的報廢年限,只要你的車能夠滿足排放標準,順利通過年檢,那么可以一直開;如果你的面包車是營運性的,那么報廢年限就是8年了。2014年 9月1日公安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2014)行業標準實施,對原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中部分車型特征符合面包車定義的,即“平頭或短頭 車身結構,單層地板,發動機中置,寬高比(指整車車寬與車高的比值)小于等于0.9,乘坐人數小于等于 9人,安裝座椅的載客汽車”核定車輛類型為小型、微型面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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