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柴0769
解答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包括這些人:1、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是有授權的親屬也可以是委托的律師;2、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保險公司的代表人員;4、其他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九條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承保機動車保險的保險公司人員;(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每方不得超過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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