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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調解協議簽訂后肇事方不賠錢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錢。事故當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門主持調解當中達成的損害賠償調解協議,屬于合同法規定的民事合同的性質,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依法履行該調解協議。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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