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呆嘴嘴
解答交通事故申請復議期限一般為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未被告知具體行政行為的,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有效期限應當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兩年。法律依據《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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