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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答交通事故中無法認定雙方責任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提起訴訟后,由人民法院根據證據以及事實判決。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七條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成因無法判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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