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luzhu
2022-05-10 15:02:01
ley1986124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速超過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的車輛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當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方車輛的距離可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應小于50米。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到霧、雨、雪、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 .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距離。2.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危險報警手電筒。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3.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危險報警手電筒。車速不應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
熱門活動車型
所有回答
云云過客
車速在100km/h以上時,安全車距在100米以上;車速在60km/h以上時,安全車距在數字上等于車速,如車速80km/h,安全車距為80米;車速在50km/h左右時,安全車距不低于50米;車速在40km/h以下時,安全車距不低于30米。
申明:本文轉載自互聯網,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發送郵件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