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生水起
十年以上的載貨汽車每半年年審一次,小型客車超過6年低于15年,每年檢驗1次。以下是關于車輛年審的相關介紹:車輛年檢時間:轎車和藍牌面包車,新車上牌后前六年,每兩年初審一次;六年后,每年都是一審;十年后每年一審,十五年后每年二審。貨車上牌后,每年進行第一次庭審,十年后,每年進行第二次庭審。車輛年檢的規定:如果車輛在路上被交警發現沒有年檢,車主將被罰款或拘留。同時,在保險合同中,未及時檢驗的車輛視為不合格車輛,發生車險事故不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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