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若善
新交通法規對汽車超載的處罰如下:1。根據新交規,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車)、校車載客人數超過核定人數不足20%,或者其他載客汽車載客人數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每次記6分;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車)和校車以外的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的記3分;2.根據相關規定,兒童也算作一名乘客,因此成年人在座位上抱一名兒童被認為是超載駕駛,也屬于2013年汽車超載處罰扣分;3.駕駛車輛時,應嚴格按照規定搭載乘客。一旦超載,按照2013車超載處罰扣分,小孩算一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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