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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在收到交警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后15日內未繳納罰款的,每日加收罰款金額3%的罰款,此期間不能進行車輛年檢。相關內容: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2.當事人對罰款無異議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并出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3.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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